本网讯(通讯员 刘鑫)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期,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曝光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月28日,在北景城红绿灯,一辆车牌号为闽BKY***的摩托车驾驶员超员驾驶被查获,交巡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5月5日,在西门城中门口,一辆车牌号为渝F51***的摩托车,其乘车人乘坐两轮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超员,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5月7日,在凤凰镇,一辆车牌号为渝DH6***的摩托车,其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处以罚款500元。 5月8日,在上磺镇,一辆车牌号为渝DR9***的摩托车,其驾驶人驾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3月29日,白马大道一辆车牌号为渝D39***的电动车,其驾驶人驾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处以罚款30元。 4月28日,在明珠广场一辆车牌号为渝DAH***的电动车,其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被处以罚款500元。 5月15日,前进桥路口一辆车牌号为渝DAY***的电动车,其驾驶人驾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处以罚款200元。 交巡警提醒:交通安全重于泰山,每一次违章都可能埋下事故的隐患。希望交通参与者以此为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