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瞿铭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是驾驶员时刻牢记的安全常识,可仍有部分驾驶员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近日,渝北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就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月25日晚上10时,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观月北路开展酒驾整治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在临近检查站点时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民警上前将其拦下,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7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驾驶员姓谭,今年30岁。当日晚上,谭某和好友在空港新城某火锅店吃饭,期间喝了两杯啤酒。结束饭局后,谭某和朋友在外逛了一段时间后决定各自回家。谭某明知道酒后不开车,但他觉得自己距离喝酒这么久时间了,时间也晚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还是驾车上路了,谁知,刚行驶至观月北路,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谭某也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了反省,表明自己以后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谭某的驾驶证被扣留,还将面临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夏季来临,亲朋聚餐增多,酒驾、醉驾行为发生概率增加,渝北交巡警将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天候、全覆盖加大对居民区、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周边道路酒驾、醉驾查处力度,零容忍、严执法,持续严查严管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