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昨(5)日,重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多部门联动,联合镇街、社区等基层力量,开展了第三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联合检查行动。此次行动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改装情况,包括行驶速度、续航里程及载人载物容量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 检查组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最高时速限制为15公里。然而,市场上部分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时速竟然能达到40公里。这种超速的电动自行车既不同于机动车,也远超普通非机动车的速度,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同时,检查组还发现部分销售门店及市民为了增加电动自行车的续航里程,违规加装了超过60V的超标蓄电池。这些超标蓄电池往往是由残次或废旧电芯拼装而成,缺乏必要的保护设施,因此极易引发火灾。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最大输出电压小于或等于60V,违规加装行为严重违反了这一安全技术标准。 此外,一些销售门店和市民还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雨篷等装置,这些非法改装不仅遮挡驾驶者视线,增加交通事故风险,还会在发生事故时造成额外的伤害。 在当日的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对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了突击检查,通过分发宣传手册的方式,向商家和市民普及了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相关知识,并督促商家遵守销售规定,引导市民合规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联合检查组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品牌,并注意检查车辆的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安全装置。同时,市民应自觉抵制并举报商家的非法改装行为,如改装鞍座、电池舱、增加续航或提速等。在电动自行车维修方面,也应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的完好有效。 记者 叶会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