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日前,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龙塔大队在新溉大道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对一辆白色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员李某在2012年4月、2020年1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方处罚过,且在第二次酒驾被查后已经被吊销了驾驶证。 李某交代,5月17日晚,其驾车到新溉大道附近和朋友聚餐,期间喝了白酒。5月18日凌晨聚餐结束后,李某觉得自己没喝多少,应该没有问题,便驾车回家,在新溉大道被民警查获。 因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车,以及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500元的处罚。面对更严重的处罚结果,彭某后悔莫及,表示这次一定吸取教训,不再酒驾。 交巡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行车上路,安全最重要,心存侥幸可能会酿成大祸,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切实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拒绝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