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培源)6月12日,一辆小轿车在城市快速道路盘龙至南山立交行驶时,撞坏了道路左侧的二十余个水马。然而,驾驶人在撞坏水马等交通设施后,不是第一时间报警和维护事故现场,而是自行离开了现场。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城市快速道路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接到该起警情后,迅速展开调查,通过系统查询和视频监控比对,锁定车主李某为该车驾驶人,并将李某传唤到大队接受调查。面对证据,李某对当日撞坏水马等交通设施且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责令其对损坏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赔偿。 交巡警提醒:水马、护栏等属于道路交通设施,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人要第一时间报警。若选择自行离开现场的话,将按照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处理,追究驾驶人相应法律责任,且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