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莉娟)近日,王某赶场时遇到20年未见的好友,忍不住喝了几杯酒后,侥幸驾车回家,结果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处罚。 6月26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王家街道开展日常纠违整治时,发现一辆三轮车走走停停、摇摇晃晃。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身上有股浓烈的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王。据王某交代,当天,他驾车到古路镇赶场,碰到了20年未见的朋友,他心情非常激动,便带朋友到饭店喝酒叙旧。酒后,王某认为自己喝得少,头脑十分清醒,便抱着侥幸驾车回家。结果,在半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王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王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酒驾、醉驾,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