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近日,巴南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辖区鱼洞街道某村一处耕地进行公益诉讼“回头看”。放眼望去,原本被板房覆盖的土地已种上一茬茬碧绿的红薯苗,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而这一变化,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说起。 今年4月初,巴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刘海洋和同事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鱼洞街道某村一片平整的土地上,搭建着大面积的砖混彩钢板房,与周边菜青叶绿的耕地形成鲜明对比。 “菜地上为何‘长’出钢板房?这块土地的性质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刘海洋和同事多次开展实地调查,并走访了相关部门,最终查明了涉案土地性质、权属及案件事实。 原来,该片土地性质为耕地。早在2021年,当事人李某承包了该涉案土地用于蔬菜种植,此后,李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承包土地建设板房,并逐步硬化了地坝,向外扩建了猪圈、厕所,完善其居住功能,其本人也经常在此居住生活,对耕地造成损害。经测算,李某违规占用耕地面积620平方米。 4月17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巴南区检察院分别向负有相应监管职责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鱼洞街道办事处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对李某非法占地建房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及时恢复土地原状。 目前,被侵占的耕地已经恢复耕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