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近日,驾驶员余某开车时低头捡手机,结果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余某负全责。 7月5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仙桃街道舟济路与和孝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两辆轿车停在十字路口中央,两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驾驶员余某分心驾驶所致。事发时,余某驾车行驶至舟济路和孝路路口时,他放在支架上的手机突然掉落,他放慢车速,一边开车一边低头去捡手机,结果撞上正常行驶的轿车。 民警对余某分心驾驶的危险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判定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时驾驶人使用手机、捡拾物品、饮水进食等动作,会导致手离开方向盘,视线、注意力从前方路面转移,忽略对路况的观察和对车辆的操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在驾驶途中保持专注,拒绝分心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