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婕)在车流如织的路上,驾驶技术再高超,也避免不了会发生意外,但能正确使用车辆上的安全装置,就能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安全带、生命带,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安全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日前,黄某驾驶川E***50小型轿车由江津区白沙镇气管站方向往高速路口方向行驶,当行至国道353线气管站时,因违反禁行标线与任某驾驶的渝A***55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无人员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中双方驾驶员均系安全带,因此,事故中无人员受伤,驾驶员黄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日常驾乘车辆出行,在意外来临时如果没有安全带的保护,车上人员的生命将完全暴露于危险之中。驾乘人员应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系安全带的“小细节”,往往关系着生命的“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