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未醒驾车 引发事故被查

时间: 2024-07-18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540

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驶员朋友都知道,但是有的驾驶员却忽略了“隔夜酒”。近日,渝北交巡警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查出当事驾驶员存在宿醉未醒驾车的行为。

7月8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红土地立交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驾车前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面包车与一辆红色轿车发生擦挂,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检查中发现面包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他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面包车驾驶员姓李。据李某交代,7月7日晚上,他和朋友在南岸聚会时喝了酒。7月8日上午,他以为自己醒酒了,便驾车前往渝北,不料途经红土地立交时,他向右侧变更车道,结果由于未仔细观察,与右侧后方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擦挂。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变更车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李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隔夜酒驾危害很大,许多人宿醉后第二天体内酒精依然没有代谢完,若此时驾车仍然存在酒后驾车的危险。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宿醉未醒驾车 引发事故被查

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驶员朋友都知道,但是有的驾驶员却忽略了“隔夜酒”。近日,渝北交巡警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查出当事驾驶员存在宿醉未醒驾车的行为。

7月8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红土地立交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驾车前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面包车与一辆红色轿车发生擦挂,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检查中发现面包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他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面包车驾驶员姓李。据李某交代,7月7日晚上,他和朋友在南岸聚会时喝了酒。7月8日上午,他以为自己醒酒了,便驾车前往渝北,不料途经红土地立交时,他向右侧变更车道,结果由于未仔细观察,与右侧后方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擦挂。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变更车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李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隔夜酒驾危害很大,许多人宿醉后第二天体内酒精依然没有代谢完,若此时驾车仍然存在酒后驾车的危险。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