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近日,渝北一驾驶员因左转时未让直行车辆,与路口正常行驶的出租车相撞后,又与路边临停的摩托车擦挂,导致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驾驶员因此受到处罚。 7月11日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兰馨大道与顺义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三车受损,有人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看见,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出租车停在路口,两车车身受损,路旁还有一辆摩托车倒地。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正在等待120救护车救援。 经查,事故是黑色轿车驾驶员冯某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让正常直行的出租车所致。事发时,冯某驾车行驶至兰馨大道与顺义路路口,在未仔细观察路口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径直左转驶入路口,与该车道正常直行的出租车相撞后,又擦到临停在路边的摩托车,造成三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医院检查,摩托车驾驶员为软组织挫伤。 民警对冯某驾车通行无信号灯路口时未让行直行车辆的行为进行法制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判定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依法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路口行车,要降低车速慢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行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时刻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