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畅饮降暑的朋友比较多,但酒后要有节制,切勿酒后驾驶,胆敢驾车上路,任何理由也难逃查处。昨日,市交巡警总队曝光在高速公路上查处的3起酒驾典型案例。 1 酒后赴约看球赛 收费站处被查获 近日,在G93成渝环线高速(渝遂段)铜梁北收费站,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铜梁大队查处了一起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周某晚饭时饮下两瓶啤酒,当晚10点半,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赴约看球赛,没想到在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巡警依法对周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 “隔夜酒”劲儿大 扣证半年罚2000 近日,在G42沪蓉高速公路万州收费站,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万州大队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冉某前一夜与朋友聚餐饮酒,第二天早上自认为酒劲过了,便驾车外出办事,没想到在高速公路入口处被检测出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交巡警依法对冉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3 醉酒后说走就走 劝不住好友报警 最近,在G5021石渝高速公路出城方向涪陵西服务区,驾驶人刘某与朋友聚餐时饮用了7瓶啤酒,之后不听朋友劝阻,执意驾驶车辆,打算自驾前往苏州游玩。朋友担心刘某酒驾发生事故,便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刘某酒驾。民警接报警后立即出警,在涪陵西服务区将刘某及时拦截,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医院血检结果为12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对此,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南岸大队民警依法吊销刘某机动车驾驶证,并将此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民警在涪陵西服务区将刘某及时拦截)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不以驾驶员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人体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饮酒后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或者醉驾。 醉酒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安全风险突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莫要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莫及。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