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婕)8月22日13时许,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值班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在江津区长风路路段发生一起单车事故。 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前往处置。民警在与报警人沟通询问过程中,发现其言辞吞吞吐吐,眼神有意回避,且和报警时描述的情况不一致,民警感觉事有蹊跷,于是在稳住报警人的同时,开始对事发地进行监控视频资料调取。 民警经过核查几小时的监控视频,发现该事故并不是报警人叙述的发生于8月22日13时许,而是发生于8月21日22时48分许,由于当时没有及时报警,担心无法通过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理赔处理,于是第二天下午自行回到事发地把车辆上损坏的保险杠放回原地,伪造交通事故现场并报警。殊不知这一切被监控记录得一清二楚。 经过民警教育,报警人到保险公司取消了理赔报案,民警将收集的证据资料移交相关部门,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