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赶时间抄近道 逆行被撞还被罚

时间: 2024-08-28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9829

本网讯(通讯员 杜娟)近日,外卖小哥邹某为了节省时间,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逆行,结果与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受到处罚。

8月16日凌晨3时,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到报警称,新南路上跨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刻联系120并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事故地点位于新南路上跨桥,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左腿受伤。民警协助120医护人员将摩托车驾驶员送医治疗。

经查,这起事故是摩托车驾驶员邹某逆行所致。邹某驾驶摩托车送外卖,由于对道路不熟悉,走错了路,但又为了节省时间,他抱着侥幸驾车在新南路上跨桥上逆行,结果被正常行驶的轿车撞倒。所幸,摩托车驾驶员邹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中仅腿部受伤,并无大碍。

因这起事故是摩托车驾驶员邹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行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邹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邹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会引发交通事故,甚至会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机动车出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如果发现有车辆逆向行驶,应该及时报警或者拨打交警电话进行举报。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为赶时间抄近道 逆行被撞还被罚

本网讯(通讯员 杜娟)近日,外卖小哥邹某为了节省时间,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逆行,结果与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受到处罚。

8月16日凌晨3时,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到报警称,新南路上跨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刻联系120并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事故地点位于新南路上跨桥,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左腿受伤。民警协助120医护人员将摩托车驾驶员送医治疗。

经查,这起事故是摩托车驾驶员邹某逆行所致。邹某驾驶摩托车送外卖,由于对道路不熟悉,走错了路,但又为了节省时间,他抱着侥幸驾车在新南路上跨桥上逆行,结果被正常行驶的轿车撞倒。所幸,摩托车驾驶员邹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中仅腿部受伤,并无大碍。

因这起事故是摩托车驾驶员邹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行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邹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邹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会引发交通事故,甚至会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机动车出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如果发现有车辆逆向行驶,应该及时报警或者拨打交警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