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你们的严肃执法和温情关怀,更加坚定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近日,潼南区法院化解了一起涉民营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不久,该院收到了一封千字感谢信,字里行间洋溢着民营企业对法院用心用情办案的真挚感谢和充分肯定。 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技)系从事智能农机装备销售、维修的公司,重庆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生物)系从事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的公司。两家公司于2020年8月签订了《果蔬采后设备购销合同》,约定重庆生物购买江西科技的选果机械设备一套,合同总金额为230余万元。 合同签订后,江西科技按照约定提供了相关设备及安装服务,重庆生物支付了大部分货款后,就未继续支付余款。为了让重庆生物尽快支付余款,江西科技于2023年9月和2023年11月通过远程设备停止了其所购设备的运行。 重庆生物认为,江西科技在未告知情况下停止设备的运行,给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故拒绝支付剩余货款。2024年6月,江西科技向潼南区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并提起了诉讼。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于是与双方取得联系,组织调解。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引导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换位思考,并对重庆生物阐明拒不支付货款将面临的法律风险。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并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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