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车 拘留罚款丢“饭碗”

时间: 2024-08-30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607

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严厉查处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大渡口交巡警在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运营车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8月27日晚,大渡口交巡警在华福大道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新能源汽车接近检查站时突然减速靠边,引起民警注意,遂示意驾驶员张某停车接受检查。车窗降下,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张某解释是车上打翻了酒水。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的结果为5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张某交代,当晚20时许,他与朋友聚餐时喝了4瓶冰啤酒解暑,凌晨时分,张某觉得酒劲已过,便侥幸驾车回家,不料与检查酒驾的交巡警碰个正着。民警进一步查询得知,张某还是一名网约车驾驶员,其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将面临15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

大渡口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是驾驶人的大忌,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一杯酒,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可若你是酒后驾车,就会拉远你和家人的距离,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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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营运车 拘留罚款丢“饭碗”

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严厉查处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大渡口交巡警在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运营车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8月27日晚,大渡口交巡警在华福大道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新能源汽车接近检查站时突然减速靠边,引起民警注意,遂示意驾驶员张某停车接受检查。车窗降下,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张某解释是车上打翻了酒水。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的结果为5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张某交代,当晚20时许,他与朋友聚餐时喝了4瓶冰啤酒解暑,凌晨时分,张某觉得酒劲已过,便侥幸驾车回家,不料与检查酒驾的交巡警碰个正着。民警进一步查询得知,张某还是一名网约车驾驶员,其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将面临15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

大渡口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是驾驶人的大忌,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一杯酒,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可若你是酒后驾车,就会拉远你和家人的距离,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