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行车过程中,路况复杂多变,车辆在掉头时观察不足,会影响交通安全,甚至会导致交通事故。这不,渝北一男子驾车掉头时不仔细观察,撞上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负全责。 8月27日14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报警称,新溉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和一辆蓝色摩托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中没有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刘某掉头时未观察所致。当时,刘某着急前往新牌坊办事,驾车行驶至新溉大道准备掉头时,他没有仔细观察周围路况,就直接打方向、踩油门掉头,结果将正常直行的蓝色摩托车撞倒。 因轿车驾驶员刘某掉头未观察导致事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民警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民警对刘某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转弯、掉头时,应提前减速、开启转向灯,同时仔细观察周围道路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转弯或掉头,确保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