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触——辽宁省鞍山法院以庭审优质化抓实审判质效提升

时间: 2024-09-2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457

“庭审优质化的目标是实现案件质量最优、效率最优、效果最优、司法获得感最优,通过庭审优质化的‘窗口’,可以感受到司法改革去地方化和行政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开化等预期成果……”日前,全国省级法治媒体一行50余人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采访时,全国民事审判专家,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谈到相关经验时如是说。

历经两年的实践,鞍山法院从诉答文书规范化、争点整理、事实认证训练、释明权行使、心证公开、判后答疑等一系列“小切口”入手,全员、全程、全域提升庭审优质化水平。

诉答文书规范化

原被告准确清晰表达主张

7月26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鞍山地区首例涉某短视频平台商业诋毁案件。

▲庭审现场

案涉两家鞍山地区较为知名的健身企业,郭某以某乙健身房负责人“徒弟”“馆长”的身份,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个视频,以较有针对性的代号对某甲健身房的服务、器材等进行夸张性、否定性的评价。而某乙健身房的负责人为郭某的视频拍摄提供场地、出演角色,共同参与视频制作。通过把好“入口关”——规范诉答文书的内容和格式,双方当事人得以更加清晰、准确地表述各自的主张和证据……当天的法庭从气氛焦灼,逐渐走向规范、有序。

“当前司法实践中,诉状写多写少、答辩状答与不答均处于无序自发生长状态。答辩状与诉状‘自说自话’、未形成有效争点交锋也是一种常态。”提起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的背景,陈林在深入研究庭审方式历史沿革、法律方法论对比以及审判实践困惑后得出结论:“一是法律规定笼统,仅在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等条文中予以概括性规定;二是当事人重视程度不够;三是法官引导不力。”

对此,鞍山法院自2022年9月开启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探索之路,现已由最初的10个案由拓展至33个案由,在鞍山两级法院应用件数已近4万,案件平均占比60%。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对此予以充分肯定,指示相关部门研究推广,现最高法院已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庭审过程提质效

四个“最优”让公平正义可感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核心要义如何体现?鞍山中院给出的答案是:通过庭审过程实现质量最优、效率最优、效果最优和司法获得感最优。

数据显示,去年1月,鞍山中院在全省首创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试行〈当事人本人到庭令〉的规范指引》以来,两级法院已陆续在各类案件审理中发出当事人本人到庭令400余份。

据了解,被誉为庭审优质化“保障关”的书状先行,包括“三令”,即“法院指令”“当事人本人到庭令”“书证提出命令”,视案件具体情况,在庭前向当事人发送,引导双方完成多轮书面意见的交锋,便于查明重要事实、排除案件疑点、限缩争议焦点。

实践证明,采用书状先行的案件一次庭审完毕率达90%以上,庭审时长平均缩短50%。重点更突出,思路更规范,庭审质效的提升自然“水到渠成”。

谈及持续深化庭审优质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陈林表示,相比于传统庭审方式以法律关系分析法为基础,庭审优质化改革强调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确定。围绕请求权基础审查要件事实,能够将当事人和法官引入到同一个平台上进行沟通对话,将矛盾纠纷引入到法律框架下来解决。“在庭审中通过释明权行使、心证公开、对话式交流等‘小切口’,使法官公开、透明的形象直接呈现在当事人面前,把‘冷判决’加装‘预热阀’,增强了当事人的诉讼体验感、裁判预期和接受度,让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变得可感可知可触。”

去年以来,鞍山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庭审优质化改革,助推审判质效持续全省领跑。

强管理“苦练内功”

改革不停步永远在路上

“庭审优质化对庭审驾驭能力和技巧提出更高要求,进而敦促法官不断提升职业素养。”近日,鞍山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甲如是告诉记者。

中院“一把手”带头开示范庭,在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其主审一起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为两级法院组织开展示范观摩庭活动提供了亮点纷呈的生动示范。同时,鞍山中院民事庭审优质化小组通过线下“面对面、手把手”与线上“屏对屏、一对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与基层法院民事部类法官共同探讨高质量庭审的实操技巧。

▲院长示范观摩庭(资料图片)

与此同时,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围绕法官在事实认定和举证责任分配方面存在的能力短板,开展多个针对性极强的专题系列培训。

此外,鞍山中院陆续出台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办案规范性文件汇编》《庭审优质化一审流程和须知》等释明权行使操作指引、争点整理、举证证明责任分配等系列文件。

“改革不停步,永远在路上。”陈林表示,将持续深化庭审优质化工作经验总结,凝聚各方合力,推动鞍山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特派记者 王伟 王庚乾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触——辽宁省鞍山法院以庭审优质化抓实审判质效提升

“庭审优质化的目标是实现案件质量最优、效率最优、效果最优、司法获得感最优,通过庭审优质化的‘窗口’,可以感受到司法改革去地方化和行政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开化等预期成果……”日前,全国省级法治媒体一行50余人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采访时,全国民事审判专家,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谈到相关经验时如是说。

历经两年的实践,鞍山法院从诉答文书规范化、争点整理、事实认证训练、释明权行使、心证公开、判后答疑等一系列“小切口”入手,全员、全程、全域提升庭审优质化水平。

诉答文书规范化

原被告准确清晰表达主张

7月26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鞍山地区首例涉某短视频平台商业诋毁案件。

▲庭审现场

案涉两家鞍山地区较为知名的健身企业,郭某以某乙健身房负责人“徒弟”“馆长”的身份,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个视频,以较有针对性的代号对某甲健身房的服务、器材等进行夸张性、否定性的评价。而某乙健身房的负责人为郭某的视频拍摄提供场地、出演角色,共同参与视频制作。通过把好“入口关”——规范诉答文书的内容和格式,双方当事人得以更加清晰、准确地表述各自的主张和证据……当天的法庭从气氛焦灼,逐渐走向规范、有序。

“当前司法实践中,诉状写多写少、答辩状答与不答均处于无序自发生长状态。答辩状与诉状‘自说自话’、未形成有效争点交锋也是一种常态。”提起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的背景,陈林在深入研究庭审方式历史沿革、法律方法论对比以及审判实践困惑后得出结论:“一是法律规定笼统,仅在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等条文中予以概括性规定;二是当事人重视程度不够;三是法官引导不力。”

对此,鞍山法院自2022年9月开启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探索之路,现已由最初的10个案由拓展至33个案由,在鞍山两级法院应用件数已近4万,案件平均占比60%。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对此予以充分肯定,指示相关部门研究推广,现最高法院已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庭审过程提质效

四个“最优”让公平正义可感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核心要义如何体现?鞍山中院给出的答案是:通过庭审过程实现质量最优、效率最优、效果最优和司法获得感最优。

数据显示,去年1月,鞍山中院在全省首创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试行〈当事人本人到庭令〉的规范指引》以来,两级法院已陆续在各类案件审理中发出当事人本人到庭令400余份。

据了解,被誉为庭审优质化“保障关”的书状先行,包括“三令”,即“法院指令”“当事人本人到庭令”“书证提出命令”,视案件具体情况,在庭前向当事人发送,引导双方完成多轮书面意见的交锋,便于查明重要事实、排除案件疑点、限缩争议焦点。

实践证明,采用书状先行的案件一次庭审完毕率达90%以上,庭审时长平均缩短50%。重点更突出,思路更规范,庭审质效的提升自然“水到渠成”。

谈及持续深化庭审优质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陈林表示,相比于传统庭审方式以法律关系分析法为基础,庭审优质化改革强调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确定。围绕请求权基础审查要件事实,能够将当事人和法官引入到同一个平台上进行沟通对话,将矛盾纠纷引入到法律框架下来解决。“在庭审中通过释明权行使、心证公开、对话式交流等‘小切口’,使法官公开、透明的形象直接呈现在当事人面前,把‘冷判决’加装‘预热阀’,增强了当事人的诉讼体验感、裁判预期和接受度,让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变得可感可知可触。”

去年以来,鞍山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庭审优质化改革,助推审判质效持续全省领跑。

强管理“苦练内功”

改革不停步永远在路上

“庭审优质化对庭审驾驭能力和技巧提出更高要求,进而敦促法官不断提升职业素养。”近日,鞍山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甲如是告诉记者。

中院“一把手”带头开示范庭,在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其主审一起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为两级法院组织开展示范观摩庭活动提供了亮点纷呈的生动示范。同时,鞍山中院民事庭审优质化小组通过线下“面对面、手把手”与线上“屏对屏、一对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与基层法院民事部类法官共同探讨高质量庭审的实操技巧。

▲院长示范观摩庭(资料图片)

与此同时,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围绕法官在事实认定和举证责任分配方面存在的能力短板,开展多个针对性极强的专题系列培训。

此外,鞍山中院陆续出台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办案规范性文件汇编》《庭审优质化一审流程和须知》等释明权行使操作指引、争点整理、举证证明责任分配等系列文件。

“改革不停步,永远在路上。”陈林表示,将持续深化庭审优质化工作经验总结,凝聚各方合力,推动鞍山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特派记者 王伟 王庚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