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日前,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巴南区大队接区商务委线索,一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南彭街道某地加注油料。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队员前往现场调查。 经调查,运输柴油的渝A5H**罐车是某物流公司所有,该公司办理有合规手续,场内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也都办理了相关手续。公司因车辆油料使用量较大,通过正规渠道在江北区某油库购买柴油,再转运至巴南区某地进行加注。 调查中发现,运输柴油的渝A5H**车辆驾驶员龚某,在运输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运输车辆所属企业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对驾驶员及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要求其依法规范经营,安全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