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在悦城路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其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朱,在观音桥上班。当天晚上,他和同事在观音桥聚餐,期间喝了两瓶啤酒。聚会结束,他认为回家的路程不远,便抱着侥幸驾车回家,不料在路上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朱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拒绝酒驾,方能“久驾”,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切莫因一时贪杯悔恨终生。 通讯员 沈雨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