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庹江丽)“我是专程从乡下赶上来给法院送锦旗的,上面的文字代表我们全家的心声!”11月23日,在酉阳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冉某甲手举两面鲜艳的锦旗一边激动地说着,一边恭敬地将锦旗送到执行干警们手中,锦旗上印着“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金黄大字。 案件还得从2017年说起,冉某甲的儿子冉某乙与他人合伙开办了一家养殖场。2018年,养殖场在黔江区某经营部购买了一台由浙江省永康市某公司生产的全自动清洗机,冉某乙在操作清洗机清洗养殖场时,因手柄漏电被电击当场死亡。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永康市某公司赔偿冉某甲等人身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7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冉某甲等人向酉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立案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异地执行工作暂停,执行团队通过网络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未查到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 全国防控形势好转后,县法院执行团队提出赴当地现场执行工作方案。方案拟定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将该案列为院领导亲自督办案。接到任务后,执行团队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地,浙江省永康市,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双方协商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当日履行10万元。截至11月中旬,和解协议内容已全部兑现,案件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