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中法院前三季度审结民企民商事案5447件

时间: 2020-12-1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9

  本网讯(记者 杨雪)12月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通报,2020年1~3季度,该院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6683件,审结5447件,审结率82%。同时,受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9件。

  据市五中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1~3季度,该院受理的6683件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中,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2385件,审结1836件;执结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1248件,执行兑现标的额达20.65亿元;受理涉民营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325件,审结77件;受理破产衍生诉讼案件138件,审结72件。同时,受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9件。其中,职务侵占案件4件,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5件,共审结6件。另,受理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27件,审结17件。

  该负责人介绍,市五中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围绕服务大局,不断强化举措,为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完善涉疫情司法应对措施,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促进发展、稳定预期和保障民生的功能,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合同纠纷、金融借款、企业用工等案件,不断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工作机制,从而保障民营企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践行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合法的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简化破产案件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1~3季度,受理民营企业重整、和解案件40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民营企业破产清算案件170件,审结32件,平均审结时间89.85天。

  同时,该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司法服务。着力推进网络庭审、在线调解等远程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在线诉讼规则,实行庭审笔录或调解笔录电子签字确认,灵活转变兑现方式,采用当事人当庭微信转账等形式,有效提升审判效率。1~3季度,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民商事案件1254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787件。依托重庆高院“智慧法院新生态体系”,推进网上无纸化立案和跨域立案。1~3季度,辖区两级法院接收网上立案申请90455件,成功立案75776件,成功率83.77%;接收跨域立案申请356件,成功立案322件。

  此外,该院还多形式开展宣教引导,在强化司法人员自身履职能力的同时,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并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营造良好投融资环境。组织开展“送民法典进企业”“民法典·身边行”普法公开课等《民法典》学习运用活动20余场次,发布股东诉讼10个典型案例并制定《股东诉讼指引》,提高股东诉讼便利度,引导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诚实守信、规范合法地进行商事行为,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法官提醒>>>

  民营企业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该院结合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情况提醒:加强对《民法典》以及相关行业法律规范的学习,准确全面认识各类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通过合法维权实现合同权益;规范员工委托授权等行为,做到权限清晰明确,避免因授权歧义导致身份权限不明等问题,影响合法权益的主张和维护;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相关义务,以合法有效的劳动纪律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加强员工法治教育,完善对关键岗位或关键环节的监督管控,避免关键岗位职员利用管理漏洞牟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履行行为不当引发违约责任,妥善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证据,避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请执行,避免超过申请执行时效,尽量明确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线索,以便人民法院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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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中法院前三季度审结民企民商事案5447件

  本网讯(记者 杨雪)12月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通报,2020年1~3季度,该院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6683件,审结5447件,审结率82%。同时,受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9件。

  据市五中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1~3季度,该院受理的6683件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中,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2385件,审结1836件;执结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1248件,执行兑现标的额达20.65亿元;受理涉民营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325件,审结77件;受理破产衍生诉讼案件138件,审结72件。同时,受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9件。其中,职务侵占案件4件,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5件,共审结6件。另,受理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27件,审结17件。

  该负责人介绍,市五中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围绕服务大局,不断强化举措,为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完善涉疫情司法应对措施,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促进发展、稳定预期和保障民生的功能,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合同纠纷、金融借款、企业用工等案件,不断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工作机制,从而保障民营企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践行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合法的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简化破产案件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1~3季度,受理民营企业重整、和解案件40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民营企业破产清算案件170件,审结32件,平均审结时间89.85天。

  同时,该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司法服务。着力推进网络庭审、在线调解等远程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在线诉讼规则,实行庭审笔录或调解笔录电子签字确认,灵活转变兑现方式,采用当事人当庭微信转账等形式,有效提升审判效率。1~3季度,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民商事案件1254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787件。依托重庆高院“智慧法院新生态体系”,推进网上无纸化立案和跨域立案。1~3季度,辖区两级法院接收网上立案申请90455件,成功立案75776件,成功率83.77%;接收跨域立案申请356件,成功立案322件。

  此外,该院还多形式开展宣教引导,在强化司法人员自身履职能力的同时,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并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营造良好投融资环境。组织开展“送民法典进企业”“民法典·身边行”普法公开课等《民法典》学习运用活动20余场次,发布股东诉讼10个典型案例并制定《股东诉讼指引》,提高股东诉讼便利度,引导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诚实守信、规范合法地进行商事行为,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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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企业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该院结合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情况提醒:加强对《民法典》以及相关行业法律规范的学习,准确全面认识各类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通过合法维权实现合同权益;规范员工委托授权等行为,做到权限清晰明确,避免因授权歧义导致身份权限不明等问题,影响合法权益的主张和维护;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相关义务,以合法有效的劳动纪律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加强员工法治教育,完善对关键岗位或关键环节的监督管控,避免关键岗位职员利用管理漏洞牟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履行行为不当引发违约责任,妥善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证据,避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请执行,避免超过申请执行时效,尽量明确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线索,以便人民法院及时采取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