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直行遭遇“鬼探头” 摩托车突窜出相撞负全责

时间: 2021-04-30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7140

  4月26日上午,在渝中区中山四路附近,有一辆摩托车突然从排队等候红绿灯的车流中窜出,一头撞上了隔壁车道正常行驶的小车,事故造成两人受轻微伤。

  当天上午9时41分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到报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过勘察,事故是由姚某驾驶的摩托车,行驶至中山四路渝中大厦路口,穿越马路中间的黄色实线左转时,与陈某驾驶的黑色小车发生碰撞,姚某直接摔到了地上。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姚某及黑色小车上的乘客钟某受轻微伤。

  民警调取了该路段监控视频,清楚看到事发时陈某驾驶黑色小车在右侧车道内正常直行,姚某驾驶摩托车突然“鬼探头”,从旁边车道上正在排队的车队中间窜出,陈某来不及反应,两车发生碰撞,随后姚某倒地受伤,安全头盔也被摔飞出去。

  经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姚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姚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

  据了解,人们俗称的“鬼探头”,是指车辆在正常行驶时,由于障碍物的遮挡,导致出现盲区,在盲区后面突然出现了横穿马路的人或者车辆,此一状况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十分危险。

  渝中区交巡警提醒:“五一”小长假将至,广大市民游客驾车外出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文明、安全出行。行人在过马路时,应选择安全的过街设施,切勿横穿。摩托车驾驶人禁止在车辆中随意穿梭,应该有序通行,以免发生意外。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路口的时候,特别是有盲区或者是遮挡物影响视线时,一定要减速,然后停车观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路口。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小车直行遭遇“鬼探头” 摩托车突窜出相撞负全责

  4月26日上午,在渝中区中山四路附近,有一辆摩托车突然从排队等候红绿灯的车流中窜出,一头撞上了隔壁车道正常行驶的小车,事故造成两人受轻微伤。

  当天上午9时41分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到报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过勘察,事故是由姚某驾驶的摩托车,行驶至中山四路渝中大厦路口,穿越马路中间的黄色实线左转时,与陈某驾驶的黑色小车发生碰撞,姚某直接摔到了地上。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姚某及黑色小车上的乘客钟某受轻微伤。

  民警调取了该路段监控视频,清楚看到事发时陈某驾驶黑色小车在右侧车道内正常直行,姚某驾驶摩托车突然“鬼探头”,从旁边车道上正在排队的车队中间窜出,陈某来不及反应,两车发生碰撞,随后姚某倒地受伤,安全头盔也被摔飞出去。

  经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姚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姚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

  据了解,人们俗称的“鬼探头”,是指车辆在正常行驶时,由于障碍物的遮挡,导致出现盲区,在盲区后面突然出现了横穿马路的人或者车辆,此一状况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十分危险。

  渝中区交巡警提醒:“五一”小长假将至,广大市民游客驾车外出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文明、安全出行。行人在过马路时,应选择安全的过街设施,切勿横穿。摩托车驾驶人禁止在车辆中随意穿梭,应该有序通行,以免发生意外。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路口的时候,特别是有盲区或者是遮挡物影响视线时,一定要减速,然后停车观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