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0件

时间: 2021-06-2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02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记者今(21)日从市高法院了解到,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全市三级法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今年1-6月,全市法院受理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刑事案件390件1704人,审结203件900人。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五个特点

  “从法院审理案件中,发现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五个特点。”据市高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波介绍,一方面是犯罪主体组织化,由个体犯罪向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转变,犯罪分子往往通过成立公司,招募工作人员,分工配合运作,呈现出高度的组织化、公司化和专业化等特点。例如,永川法院审理的常江等35人诈骗案,通过成立广东常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冒充网络贷款平台实施诈骗,下设业务部、转化部等部门进行分工运作,从产业链层面看,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违法犯罪黑色产业链。

  另一方面是犯罪类型多样化,由传统诈骗集中于单一领域向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渗透扩散。据统计,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已经出现网络贷款类诈骗、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网络赌博类诈骗、网络彩票类诈骗、网络销售类诈骗、网络交友恋爱类诈骗、网络办证类诈骗、网络医疗类诈骗等类型,甚至出现了打着扶贫幌子进行诈骗的类型。

  同时,犯罪手段智能化,由传统面对面诈骗向远距离非接触式诈骗转变。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普遍采用微信、伪基站、声音处理器、网络电话、AI技术等在互联网空间发送诈骗信息,通过远距离、非接触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一旦骗得财物,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外,犯罪空间扩大化,由传统诈骗犯罪在特定空间发生向跨域空间转变。由于互联网通信技术的支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跨区域、跨省市、跨国境特征明显,诈骗窝点向境外转移的趋势明显。有相当一部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直接将诈骗组织设立在境外,国内参与人员偷渡到境外参与犯罪。据统计,自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审结的案件属于在境外对国内民众实施诈骗的案件有20件,占比为13%。

  “还有犯罪危害严重化,由个人财产损失向公共危害转变。”张波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作为犯罪对象,并一般以组织化、集团化形式进行犯罪活动,往往涉及众多被害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造成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也特别巨大,并由此滋生了大量黑灰产业。

  多措并举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准确把握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结构特点,在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和末端打击,对上下游关联犯罪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和摧毁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产业链。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相关联的上游下游犯罪是嫁接在互联网通信技术上的新型犯罪,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证明方式、案件管辖、犯罪构成、共犯认定等方面都有着与传统普通诈骗犯罪明显不同的特征。”张波介绍,为确保案件质量,市高法院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在全面收集争议问题、认真研究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关联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统一了法律政策的适用标准,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同时,全市法院在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对于罪行轻微、受裹挟、诱骗参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胁从犯,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归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犯罪分子实行区别对待,从宽处罚,充分体现刑事政策的感召力。

  此外,全市法院兑现宽严相济政策,激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改过自新。日前,市高法院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据了解,全市法院通过网上直播等方式公开审判案件的过程,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典型案件发布、审判经验总结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法院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分析审判态势、案件特点和规律、发布防骗警示等方式帮助人民群众强化防骗意识、远离电信诈骗。

  在此基础上,全市法院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审判实践,认真分析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发现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通过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同有关国家机关及行业管理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和完善“打防管控”各方面制度机制,确保全面反诈专项行动取得决定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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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0件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记者今(21)日从市高法院了解到,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全市三级法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今年1-6月,全市法院受理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刑事案件390件1704人,审结203件900人。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五个特点

  “从法院审理案件中,发现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五个特点。”据市高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波介绍,一方面是犯罪主体组织化,由个体犯罪向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转变,犯罪分子往往通过成立公司,招募工作人员,分工配合运作,呈现出高度的组织化、公司化和专业化等特点。例如,永川法院审理的常江等35人诈骗案,通过成立广东常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冒充网络贷款平台实施诈骗,下设业务部、转化部等部门进行分工运作,从产业链层面看,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违法犯罪黑色产业链。

  另一方面是犯罪类型多样化,由传统诈骗集中于单一领域向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渗透扩散。据统计,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已经出现网络贷款类诈骗、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网络赌博类诈骗、网络彩票类诈骗、网络销售类诈骗、网络交友恋爱类诈骗、网络办证类诈骗、网络医疗类诈骗等类型,甚至出现了打着扶贫幌子进行诈骗的类型。

  同时,犯罪手段智能化,由传统面对面诈骗向远距离非接触式诈骗转变。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普遍采用微信、伪基站、声音处理器、网络电话、AI技术等在互联网空间发送诈骗信息,通过远距离、非接触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一旦骗得财物,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外,犯罪空间扩大化,由传统诈骗犯罪在特定空间发生向跨域空间转变。由于互联网通信技术的支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跨区域、跨省市、跨国境特征明显,诈骗窝点向境外转移的趋势明显。有相当一部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直接将诈骗组织设立在境外,国内参与人员偷渡到境外参与犯罪。据统计,自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审结的案件属于在境外对国内民众实施诈骗的案件有20件,占比为13%。

  “还有犯罪危害严重化,由个人财产损失向公共危害转变。”张波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作为犯罪对象,并一般以组织化、集团化形式进行犯罪活动,往往涉及众多被害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造成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也特别巨大,并由此滋生了大量黑灰产业。

  多措并举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准确把握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结构特点,在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和末端打击,对上下游关联犯罪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和摧毁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产业链。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相关联的上游下游犯罪是嫁接在互联网通信技术上的新型犯罪,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证明方式、案件管辖、犯罪构成、共犯认定等方面都有着与传统普通诈骗犯罪明显不同的特征。”张波介绍,为确保案件质量,市高法院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在全面收集争议问题、认真研究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关联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统一了法律政策的适用标准,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同时,全市法院在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对于罪行轻微、受裹挟、诱骗参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胁从犯,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归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犯罪分子实行区别对待,从宽处罚,充分体现刑事政策的感召力。

  此外,全市法院兑现宽严相济政策,激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改过自新。日前,市高法院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据了解,全市法院通过网上直播等方式公开审判案件的过程,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典型案件发布、审判经验总结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法院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分析审判态势、案件特点和规律、发布防骗警示等方式帮助人民群众强化防骗意识、远离电信诈骗。

  在此基础上,全市法院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审判实践,认真分析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发现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通过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同有关国家机关及行业管理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和完善“打防管控”各方面制度机制,确保全面反诈专项行动取得决定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