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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10月3日,驾驶员罗某饮酒后侥幸驾车回家,路上遭追尾,醉驾被查,驾驶证被吊销,并将面临刑罚。 当天晚上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龙驿大道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两辆事故车停在路边,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调查时发现,其中一名驾驶员罗某满脸通红、一身酒气,说话吞吞吐吐,涉嫌酒驾。民警对罗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罗某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对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做进一步检测。 据罗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和工友在工地食堂聚餐,想到过节,大家就喝起了酒。他在饭桌上喝了一些白酒和2瓶啤酒。聚餐结束后,他便回寝室休息。晚上8点,罗某想去超市买生活用品,虽然工地距超市不远,但他习惯开车出行,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前往超市。罗某知道自己喝了酒,一路上开车十分小心,可当行驶至龙驿大道时,被一辆转弯的小轿车追了尾。 由于罗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罗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节假日聚会多,但请驾驶员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车上路不确定因素多,任何违法的侥幸行为都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横祸,只有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才能保障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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