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货车司机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私自在货车前车牌照上下加装LED强光射灯,殊不知,这种伎俩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等待司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月12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在悦清大道巡逻时,迎面驶来一辆红色大货车,民警发现该车前车牌处灯光强烈刺眼,根本无法看清出牌,便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谢,是重庆某运输公司的驾驶员。据谢某交代,他想多拉快跑多赚钱,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摄像抓拍,购买了两个LED强光射灯加装在大货车车头的牌照上下两处准备行驶至有交通电子抓拍设备的地方就开启强光射灯,致使电子抓拍设备因过度曝光,无法采集号牌图片。 谢某自作聪明,却没想到他加装强光射灯后,第一次驾车上路便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谢某加装LED强光射灯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责令李某立即拆除加装的LED射灯,并告知李某加装的强光灯不仅涉嫌故意遮挡号牌,还会导致对向车辆驾驶员出现视觉模糊,容易酿成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相关规定,民警对李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私自加装强光灯不仅违法,还涉嫌故意遮挡号牌,请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遵守佳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