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璇)酒后驾驶猛于虎!虽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早已成为交通安全常识,可偏偏有人不以为然,以身试法。近日,璧山区一名驾驶员聚餐饮酒后,在意识严重不清醒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最终操作不当撞上路边的绿化带。 日前,余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璧山区黛山大道南段与国道244线红绿灯路口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行驶到道路边上的人行道上与绿化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乘客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发现驾驶人余某浑身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37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抽取静脉血进行检测。经重庆市物证鉴定中心检测,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5.7mg/100ml,达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余某承认,当天中午自己在璧山某酒店参加生日宴时喝了2两白酒,经过短暂休息后自认为头脑已经清醒,于是便驾车搭乘朋友一起返回丁家街道。 当问及余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详细经过时,余某竟只记得从温泉酒店驾车出发,对于具体的行驶路线以及为什么会撞上路边绿化带已经记不清楚了。由此可见余某在酒后驾车时,意识已经处于高度恍惚状态,也就是常说的“断片”,并非自认为的清醒,所幸此次事故并未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民警对余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