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边搭违建 屡劝不听被强拆

时间: 2022-03-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68

  拆除违法建筑

  本报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居民的违法建筑物,最近端距离高速公路用地外缘仅0.5米,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多次普法教育进行劝阻无果。3月7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四大队联合酉阳县桃花源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拆除位于G65包茂高速上行方向1909+500(酉阳县小坝喻家寨村处)的违法建筑物。

  该违法建筑物被高速执法第三支四大队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随即通过无人机测绘、现场测量等方式进行核查,发现该处建筑物面积为94.5㎡,最近端距离高速公路用地外缘0.5米,且没有相关建筑许可,按照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

  执法人员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到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同时对该居民进行普法教育,并要求立即停止施工。然而该居民口头上答应停工,私底下却一直在偷着继续建设。之后,执法人员联合桃花源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要求该居民停止施工,反复解释违法修建可能带来的后果,然而口头上的要求未能引起该居民的重视。

  为保护路产路权,3月7日,高速执法第三支四大队与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共同商议决定,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联合强制拆除。

  执法部门释法>>>

  高速公路周边禁止私自搭建构筑物

  执法部门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该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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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边搭违建 屡劝不听被强拆

  拆除违法建筑

  本报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居民的违法建筑物,最近端距离高速公路用地外缘仅0.5米,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多次普法教育进行劝阻无果。3月7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四大队联合酉阳县桃花源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拆除位于G65包茂高速上行方向1909+500(酉阳县小坝喻家寨村处)的违法建筑物。

  该违法建筑物被高速执法第三支四大队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随即通过无人机测绘、现场测量等方式进行核查,发现该处建筑物面积为94.5㎡,最近端距离高速公路用地外缘0.5米,且没有相关建筑许可,按照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

  执法人员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到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同时对该居民进行普法教育,并要求立即停止施工。然而该居民口头上答应停工,私底下却一直在偷着继续建设。之后,执法人员联合桃花源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要求该居民停止施工,反复解释违法修建可能带来的后果,然而口头上的要求未能引起该居民的重视。

  为保护路产路权,3月7日,高速执法第三支四大队与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共同商议决定,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联合强制拆除。

  执法部门释法>>>

  高速公路周边禁止私自搭建构筑物

  执法部门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该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