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轿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瞬时速度竟然达到192公里/小时,该行为涉嫌严重超速,被前方正在执勤的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开州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当天,执勤民警在G69银百高速赵家至谭家路段开展专项整治,10点27分,民警接到前方测速数据显示有辆轿车车速达到192公里/小时。一眨眼,涉嫌轿车到达谭家收费站检查点,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对超速违法行为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随后,民警向杨某宣讲了严重超速的危害性,杨某表示,经过批评教育已经认识到错误,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怕。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胡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