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潇予)8月27日,石柱县一驾驶员因醉驾被查处,其用尽了各种招式抵赖,但都是徒劳,最终受到了处罚。 当晚,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下路中队民警在太白酒厂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不一会儿,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向执勤点驶过来,但是驾驶员突然改变车道,开上了旁边的人行道。执勤民警一看情况异常,便立刻上前将该摩托车拦停。当民警靠近驾驶员,便闻到了浓烈的酒味,判断其为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驾驶员魏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魏某一边接受测试一边辩称自己没喝酒,只喝了1瓶果汁。结果,魏某的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 民警立即将其带往执法区域作进一步调查,魏某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酒后驾车的危害,反而撒泼大闹执法现场,还吵嚷着说自己的电动摩托车是绿牌,可以酒后驾驶。 民警经信息核对发现,该车系套牌车辆,车辆牌照是魏某另外一辆电动车所有,魏某存在一块牌子两个车共用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魏某涉嫌酒后驾驶,驾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等2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扣留了魏某的机动车,对其处罚款3000元,其涉嫌危险驾驶罪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