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近日,渝北交巡警查获一名持C1驾驶证的司机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查后,他还坦言自己肯定是醉驾。 8月27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龙山路转盘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摩托车缓缓驶来,车上两名男子均未戴头盔,民警责令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他坦言,自己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只有C1驾证,而摩托车是他花低价购买的无牌二手摩托车,他还承认自己喝了酒,肯定是醉驾。随即,民警立即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驾驶员姓李,是一名刚离职的外卖配送员。据李某交代,8月中旬,他为了跑外卖赚钱,花低价购买了无牌二手摩托车,但他只有C1驾驶证,认为自己刚入行还不确定是否长期从事这份工作,就没有去考摩托车驾驶证。当天,他辞去外卖配送员工作,邀约同事一起聚餐喝酒,期间他喝了不少啤酒。23时许,聚餐结束,同事们各自回家,其中一个同事和他住在一起,于是他就抱着侥幸驾车载着这名同事一起回家,当行驶至龙山路转盘,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据重庆物证鉴定中心检测,李某送检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17.7mg/100mL,他的行为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李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另外,对于李某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800元罚款,并扣留摩托车。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等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隐患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持证驾驶,远离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