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饶果)近期,南岸警方为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查处了一批涉酒交通违法,现曝光其中3起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自觉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10月22日凌晨,南坪大队民警在四公里立交例行盘查一辆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徐某呼气酒精测试值高达187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2倍多。同时,民警核查发现,两年前徐某同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却未吸取教训,再次以身试法。 10月24日20时许,茶园大队民警在开拓路设置检查站,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摩托车驾驶人黄某喝酒后想起单位要求做核酸,随后骑车前往医院,途中被交巡警拦下,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95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 10月26日中午,南坪大队在黄明路长生桥路段设卡盘查,发现摩托车驾驶人肖某满身酒气,呼气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105mg/100ml,已涉嫌醉驾。据其交代,其刚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喝了两瓶啤酒,本以为道路偏僻,应该不会被查酒驾,不料真遇到了交巡警。 目前,上述3名“酒司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等待他们的将是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惩罚,同时将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南岸警方提醒:这些行为都不要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构成酒驾;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构成醉驾。以下这些误区,千万要注意。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即使酒后神志清醒,血液里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驾驶人在酒后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会不同程度降低,即使行驶车速再慢,也易发生事故。 误区三:停车场内酒驾没事? 根据法律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只要将车驶离原位,就存在驾驶行为。如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或醉驾。 误区四:开车与代驾碰面不算酒驾? 开车与代驾会合,代驾走后又挪车,有些驾驶人认为“找了代驾就是主观意识上守法”,但忽略了代驾来前和离开后的时间段,酒后驾驶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隔餐酒、隔夜酒不算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酒驾或醉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