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 尧)“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深入人心,但有个别人心存侥幸,认为交巡警只在晚上查酒驾,无证还饮酒后驾车上路,结果被逮个正着。 11月7日,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五中队在国道319线龙潭镇法庭路段开展日常路查勤务,在对一辆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接受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执勤民警当即使用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7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还涉嫌无证驾驶。 经查,驾驶员肖某当日上午在朋友家中吃饭,期间饮了高粱白酒。下午,肖某认为自己酒量还行,又休息了这么久,且认为下午执勤民警不会查酒驾,便骑车前往学校给小孩送衣服。不成想,行驶至龙潭法庭路段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在交巡警的耐心教育之下,肖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肖某无证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