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停车、开门,这些看似简单的动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事故。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及时处理了一起因“开门杀”导致的事故。 当日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翠湖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停在路边,驾驶室车门敞开,旁边停放着一辆白色小车,车辆右侧有擦挂痕迹。双方驾驶人均在现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黑色小车驾驶人李某表示,自己驾车临时停靠路边,开门准备下车拿东西,是白色小车驾驶人梁某未注意观察造成的事故。
民警随后调取了路段监控,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当天下午,李某驾驶黑色小车沿翠湖路行驶至加油站路段时,将车临时停放路边,并准备开门下车拿东西。就在此时,后方正常行驶的梁某所驾驶的白色车辆已来不及躲避,撞上车门,导致事故的发生。 由于此次事故是梁某在路上临停时开启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造成事故,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梁某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及两车的修理费用。 交巡警提醒:驾驶人停车开门前,务必要注意观察车辆前后的路面情况,确保安全之后再缓慢开启车门,避免撞上机动车或者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