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秦宏伟)“你好,我是张某,来公证处取钱的……”3月14日,群众到黔江公证处取钱,这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张某前阵子与王某、李某发生了矛盾受了轻伤。冷静下来的王某、李某十分后悔,表示对给张某造成伤害感到深深自责,愿意以经济形式赔偿张某。为了表示诚意,特到黔江公证处申请办理了提存公证,将赔偿保证金提存至公证处账户,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张某可直接来领取。 在弄清楚事情的缘由后,公证人员立即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核实了相关事实之后,将赔偿款实时转账至张某的账户。张某收到款项的到账信息后,握着公证人员的手连连感谢:“有你们在,就不用担心达成协议后拿不到钱了,并且能实时到账,真是谢谢你们!” 据了解,该案是黔江公证处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与保障权益相结合,不断推动落实《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的首例提存公证。近年来,黔江公证处不断探索公证服务新途径,努力创新服务新模式,先后推出了“执法+公证”“视频签远程办证”“司法所+公证”等多项举措,在保障权益的同时强化了当事人依法办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