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垫江交巡警打破“时间规律”,组织警力认真分析研判酒驾、醉驾的高发路段、时段,根据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于3月29日中午在县道沙周路开展查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查获4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12时25分,田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渝G****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沙周路行驶至沙周路200米处被设卡检查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驾驶人田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开具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 12时41分,刘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渝D*****的小型汽车沿沙周路行驶至沙周路200米处被设卡检查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驾驶人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开具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 12时51分,陈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渝G*****的小型汽车沿沙周路行驶至沙周路200米处被设卡检查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驾驶人陈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开具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 13时8分,王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沙周路行驶至沙周路200米处被设卡检查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驾驶人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开具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并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 据当事人交代,他们都是中午跟朋友喝了点酒,认为这个时间段肯定不会遇到交巡警查酒驾,便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抓个正着。 垫江交巡警提醒,请勿酒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平安到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