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交通执法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重庆西站附近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川E籍小客车载有4名乘客,经现场询问,该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准备从重庆西站前往四川泸州,4名乘客中有2名乘客是驾驶员陈某私下通过电话联系乘车,存在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正准备依法对驾驶员陈某予以警告时发现,当日9时许,陈某便因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高速交通执法部门予以警告。执法人员当即将涉案车辆及驾驶员转移至该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通过调查,驾驶员陈某21日上午驾驶川E籍网约车违反规定巡游揽客,从四川泸州搭载2名乘客前往重庆,不料被高速交通执法部门查获,因其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首次违法,执法人员便对陈某予以了口头警告,告知其二次违法的后果并签了整改承诺书。 陈某称,下午准备返程时,觉得空车返程有点亏,就抱着侥幸心理再次违反规定巡游揽客,不料被执法人员再次查获。当得知自己的二次违法行为将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被处5000元的罚款时,陈某表示懊悔不已。 来源: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