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邱曦)近日,旷某驾车在一个路口超车,结果与准备左转车辆发生擦挂,其承担主责,赔偿修理费2千元。 5月29日18时许,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国道319麻柳路口发生一起两车擦挂事故,两车受损。民警接到报警后,驱车前往处置,现场看到一辆白色轿车和一辆红色电动车紧贴一起,两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经查,这起事故主要是由旷某驾驶白色轿车强行超车导致的。从其行车记录仪视频上看到,旷某驾驶轿车在国道319石船路段急于赶路,被一辆缓慢行驶的红色电动车挡在了后面。旷某嫌红色电动车车速较慢,便一直寻找机会超车,当行驶到国道319麻柳路口时,旷某看到前方红色电动车刹车减速,以为其要停靠在路边,便越过实线,大胆地逆行超车。没想到的是,红色电动车不是要在路边停靠,而是未打转向灯的前提下,从路口左转,准备进入岔路。结果,两车相撞。 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定路口违法超车的旷某负主要责任,而电动车驾驶员在转弯时未提前打转向灯,未观察路口情况,判定负次要责任。双方驾驶员根据所负责任,共同承担两车3千多元的车损费。 交巡警提醒:农村道路狭窄,强行超车有危险,应注意减速慢行、安全行车,在经过路口时,要提前打转向灯,观察道路两车是否来车,确认安全后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