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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张成林 通讯员 何文琦)近日,长寿警方结合“净网2023”行动,对非法提供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设备的龚某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据了解,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该区首例依据该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今年3月,长寿区公安局渡舟派出所根据该区反诈骗中心预警信息发现,辖区居民龚某在短期内办理多台座机固话,其大量通话记录明显异常。民警深入研判后发现,龚某可能通过办理大量座机电话为境外诈骗分子隐匿犯罪活动提供“隐身衣”。经过充分的调查摸排,长寿警方迅速出动,将龚某抓获到案。据龚某供述,其通过在办公场所办理座机电话,架设固话VOIP语音网关设备并出租给境外诈骗分子使用,非法获利3500元。 办案民警介绍,近年来诈骗分子为逃避警方打击,躲在境外实施犯罪已经成为惯用伎俩。为降低受害人防备心理,诈骗分子通过VOIP设备,将远在境外的诈骗电话乔装转变为国内固话号码,该案中龚某的行为便是为境外诈骗分子搭建远程“机房”,为其实施诈骗提供便利。 长寿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龚某处以罚款3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任何出租、出借、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的行为均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加强对自己银行卡、电话卡等的保护,切莫贪图蝇头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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