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近日,驾驶员李某参加朋友聚会饮酒,认为代驾费用高,就酒后驾驶机动车强行上路,途中又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李某不仅要赔偿他人事故损失,还面临吊销驾驶资格及相应的刑事处罚。 6月11日晚,李某驾车到渝北区汉渝路附近参加朋友聚会,期间喝下数瓶啤酒后,准备返回位于江北区家中。原本李某已经准备喊代驾,但看到费用较高,认为“不值当”,同时认为自己“头脑清醒”开车没有问题,就强行开车上路。当车行驶至渝北区新牌坊时,李某因酒劲上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并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立即将李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其血检结果为118.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李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其驾驶证将被吊销,5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资格,还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同时将赔偿事故损失。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巡警提醒:请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不抱侥幸心理,遵章守纪、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