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郑丽梅)驾驶员杨某喝了两杯啤酒后,抱着侥幸驾车上路,结果刚行驶几百米就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8月9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轩龙路设卡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时,一辆小轿车进入卡点,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驾驶员,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杨。据杨某交代,当天,杨某应朋友邀约吃饭喝酒,期间他喝了两杯啤酒。吃完饭后,杨某感觉腰椎不舒服,便决定驾车回家休息。杨某明知酒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为了尽快回家,便抱着侥幸心理酒驾上路,结果刚行驶几百米就被民警查获。被查后,杨某懊悔不已,都怪自己一时贪杯、酒后犯蒙,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民警对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杨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夏季喝酒解暑、宵夜喝酒增多,享受快乐的同时,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注意饮酒适量,避免言行失当,切忌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