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近日,渝北区交巡警查获一名男子,他本来是去帮醉酒朋友代驾,结果自己却没忍住喝了酒,抱着侥幸心理醉驾上路。 8月21日凌晨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附近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白色轿车缓缓驶来,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102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立即带其前往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该驾驶员姓赵。当天晚上,赵某打车前往新牌坊帮喝醉酒的朋友驾车回家。他到达朋友所在的餐厅后,自己也忍不住喝了几瓶啤酒。结束后,赵某认为自己没有喝好多酒,头脑还十分清醒,并且朋友家也就在附近两公里,于是抱着侥幸驾驶朋友的车上了路。不料,他驾车刚行驶不到一公里就被民警查获。 经重庆物证鉴定中心检测,送检的赵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8.2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赵某的行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赵某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酒驾醉驾的理由!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不能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应该铭刻在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