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地域和部门 携手护佑鱼宝宝

时间: 2023-09-1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9048

本网讯(记者 饶 果)为进一步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川渝交界水域的巡护监管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协作联动,9月8日,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四川省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与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江津区林业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邻五个镇街,联合永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航公安江津派出所、永川港航和江津区鸿鹄护渔志愿队,开展联合巡护检查行动。

据了解,长江干流川渝交界水域密布大型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等鱼类重要生境,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长江鲟、胭脂鱼等珍稀特有鱼类在这里生长、发育。

自2020年以来,保护区的禁捕禁钓成效显著,成群结队的鱼儿在水中游弋。但极少数人却见鱼起意,铤而走险,不时偷偷摸摸地捕捞垂钓,牟取私利。

2022年,为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增强“共建保护区,同护母亲河”的氛围,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江津派出所,永川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朱沱镇人民政府按照“共建共管、联防联治”原则,建立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朱沱巡护站、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江津派出所朱沱警务室、永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朱沱执法站,以强化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在保护区内,三个职能部门将巡护站、执法站和警务室建在一起,形成监管、打击合力,尚属首次。

行动中,川渝两地9个职能部门、5个镇街的四十多名工作人员,一起清江、清岸、清网、清竿。分乘4艘船艇在交界水域来回开展巡航检查后,又到岸上巡护,向老百姓分发资料,进行法治教育和科普宣传。

记者了解到,2023年1月~8月,市林业局鱼保处组织开展水域巡护160次(巡护人次500人)15000余公里,制止涉嫌违法行为200余起,清除鱼竿200余支、渔网30张,移交给职能部门的违法线索12起。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不分地域和部门 携手护佑鱼宝宝

本网讯(记者 饶 果)为进一步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川渝交界水域的巡护监管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协作联动,9月8日,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四川省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与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江津区林业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邻五个镇街,联合永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航公安江津派出所、永川港航和江津区鸿鹄护渔志愿队,开展联合巡护检查行动。

据了解,长江干流川渝交界水域密布大型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等鱼类重要生境,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长江鲟、胭脂鱼等珍稀特有鱼类在这里生长、发育。

自2020年以来,保护区的禁捕禁钓成效显著,成群结队的鱼儿在水中游弋。但极少数人却见鱼起意,铤而走险,不时偷偷摸摸地捕捞垂钓,牟取私利。

2022年,为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增强“共建保护区,同护母亲河”的氛围,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江津派出所,永川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朱沱镇人民政府按照“共建共管、联防联治”原则,建立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朱沱巡护站、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江津派出所朱沱警务室、永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朱沱执法站,以强化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在保护区内,三个职能部门将巡护站、执法站和警务室建在一起,形成监管、打击合力,尚属首次。

行动中,川渝两地9个职能部门、5个镇街的四十多名工作人员,一起清江、清岸、清网、清竿。分乘4艘船艇在交界水域来回开展巡航检查后,又到岸上巡护,向老百姓分发资料,进行法治教育和科普宣传。

记者了解到,2023年1月~8月,市林业局鱼保处组织开展水域巡护160次(巡护人次500人)15000余公里,制止涉嫌违法行为200余起,清除鱼竿200余支、渔网30张,移交给职能部门的违法线索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