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九龙坡区大队接到市民文某投诉,称其9月初入职某汽车销售公司做网约车司机,并向该公司缴纳了500元服务费。但因文某驾龄未满3年,不符合注册网约车驾驶员的资格,该公司劝其更改驾龄以办理网约车从业资格证,遭到文某拒绝。 然而,在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该公司依旧向文某进行了派单,并叮嘱文某如遇到交通执法的检查,就设法避开。一段时间后,文某发现车辆续航有问题,要求公司换车,遭到拒绝,便提出与该公司解约,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扣除文某跑车收益,文某遂向交通执法部门进行投诉。 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根据一事不能二罚的原则,执法人员对涉事公司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涉事公司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促进双方沟通商议,最终涉事公司退还了扣留的文某跑车收益,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