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时间: 2023-11-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11306

□何 龙

新时代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人民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要求更严、期待更高。公安机关能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逐渐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第一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日益凸显。

新时代公安执法规范化的概念

公安执法规范化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内部规章制度,调整规范部门之间、警民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民警的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广义上来讲,即公安机关为了实现依法履行职权和职责,保障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一切日常执法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并督促其正常运行的一项系统化工程;从狭义上来讲,即把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相关业务技术进行有机结合,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规范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及其相关的权力、义务、程序及职责等,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要求。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意义

首先,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法律制度付诸实践的重要基础。新时代公安机关只有通过深入完善执法细则,加强公安法规建设,才能进一步推动国家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其次,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履行职责的基本保障。当下,一些体制、机制的不完善问题、管理障碍和观念毒瘤仍然在部分派出所存在,这些问题无疑会削弱派出所干警的战斗力。最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建设“四个过硬”公安铁军的实践需要。新时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打造一支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的关键抓手。

新时代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

2016年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吹响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号角,各地公安派出所在推进执法规范建设方面,成果丰硕。

“两队一室”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推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机制运行保障。以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为例,自2022年开展“两队一室”建设以来,科学合理优化了派出所警力配置,目前多个社区已实现了可预防案件“零案发”,占社区总数的一半以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全市名列前茅。

执法办案场所设置更加规范,为推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硬件环境保障。同时,公安部专门下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并定期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各地将办案区硬件建设与办案机制、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均完成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行以“监督管理、合成作战、智能支撑、实战培训”的“一站式办案”“全流程管控”执法新模式。

执法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智能化支撑。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向科技要警力,大力推进科技赋能公安执法,不断拓展民警执法能力。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均已实现网络化办公办案。在此基础上,不断推动执法全流程信息化建设,4G、5G执法记录仪配备到位,现场执法数据同步连接指挥部门,执法办案区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接处警信息系统与户籍管理系统、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执法办案流程实现“可视化”。

新时代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科学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树立。“重打击、轻保护”“重处罚、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依然存在。少数民警“有罪推定”的观念还根深蒂固,在办案过程中,只注重收集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而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对嫌疑人无罪、罪轻证据的收集。陈旧的执法理念严重制约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步伐。

法律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公安机关所肩负的责任不仅仅是侦查破案和维护治安,更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然而,当前个别民警并没有真正树立执法为民的信念,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民警经受不住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使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大受影响。

法律适用能力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执法过程中对案件定性不准、法律业务不精、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仍实际存在,特别是在基层派出所,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超期立案、违规销案等不依法办案的情形也时常出现。部分民警忽视业务学习,过于迷信“师傅”“师兄”的主观经验传授,不主动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业务能力跟不上新时代社会现实需求,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束手无策。

新时代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议

树立科学端正的执法理念。科学规范的执法理念是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在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前提。新时代的公安派出所要将法治理念教育放在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突出位置,积极教育引导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权作为执法的首要价值追求,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融入到民警的血液中,外化为民警的行为习惯,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案件办理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优化警力资源配置。针对有效警情、案件性质、受害群体等因素的现实变化,新时代的派出所要考虑根据辖区的社情、民情、经济发展状况等,科学合理地分配派出所警力,探索警力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发挥现有警力资源的最大功效。另一方面,依托综治中心持续推进非警务警情分流,明确警务活动具体边界,有效减轻派出所民警工作压力。

健全执法主体招录培训机制。为解决执法主体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要从招录和培训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在招录机制方面,在现有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社会人员招录的“双轨制”招录管理体制基础上,针对公安院校专业学生,省级公安机关可以会同公安院校定期统一组织学生见习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安联考成绩结合,综合择优进行录用;针对社招民警和军转民警,至少开展半年入警实战培训,加强公安职业融入感、使命感、荣誉感教育。

强化执法安全防范建设。执法安全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底线。新时代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加强执法保障,严格按照公安部执法执勤的具体要求佩戴执法装备。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牢记执法安全防范要素,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活动。民警在执法办案、接处警处置时,应在到达执法现场之前第一时间打开执法记录仪,确保证据固定的及时性。

新时代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举措。公安派出所更要严格遵守执法规范化各项制度,剔除当前执法弊端,铲除执法顽瘴痼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单位: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建胜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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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何 龙

新时代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人民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要求更严、期待更高。公安机关能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逐渐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第一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日益凸显。

新时代公安执法规范化的概念

公安执法规范化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内部规章制度,调整规范部门之间、警民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民警的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广义上来讲,即公安机关为了实现依法履行职权和职责,保障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一切日常执法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并督促其正常运行的一项系统化工程;从狭义上来讲,即把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相关业务技术进行有机结合,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规范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及其相关的权力、义务、程序及职责等,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要求。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意义

首先,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法律制度付诸实践的重要基础。新时代公安机关只有通过深入完善执法细则,加强公安法规建设,才能进一步推动国家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其次,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履行职责的基本保障。当下,一些体制、机制的不完善问题、管理障碍和观念毒瘤仍然在部分派出所存在,这些问题无疑会削弱派出所干警的战斗力。最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建设“四个过硬”公安铁军的实践需要。新时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打造一支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的关键抓手。

新时代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

2016年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吹响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号角,各地公安派出所在推进执法规范建设方面,成果丰硕。

“两队一室”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推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机制运行保障。以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为例,自2022年开展“两队一室”建设以来,科学合理优化了派出所警力配置,目前多个社区已实现了可预防案件“零案发”,占社区总数的一半以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全市名列前茅。

执法办案场所设置更加规范,为推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硬件环境保障。同时,公安部专门下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并定期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各地将办案区硬件建设与办案机制、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均完成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行以“监督管理、合成作战、智能支撑、实战培训”的“一站式办案”“全流程管控”执法新模式。

执法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智能化支撑。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向科技要警力,大力推进科技赋能公安执法,不断拓展民警执法能力。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均已实现网络化办公办案。在此基础上,不断推动执法全流程信息化建设,4G、5G执法记录仪配备到位,现场执法数据同步连接指挥部门,执法办案区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接处警信息系统与户籍管理系统、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执法办案流程实现“可视化”。

新时代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科学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树立。“重打击、轻保护”“重处罚、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依然存在。少数民警“有罪推定”的观念还根深蒂固,在办案过程中,只注重收集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而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对嫌疑人无罪、罪轻证据的收集。陈旧的执法理念严重制约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步伐。

法律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公安机关所肩负的责任不仅仅是侦查破案和维护治安,更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然而,当前个别民警并没有真正树立执法为民的信念,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民警经受不住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使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大受影响。

法律适用能力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执法过程中对案件定性不准、法律业务不精、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仍实际存在,特别是在基层派出所,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超期立案、违规销案等不依法办案的情形也时常出现。部分民警忽视业务学习,过于迷信“师傅”“师兄”的主观经验传授,不主动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业务能力跟不上新时代社会现实需求,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束手无策。

新时代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议

树立科学端正的执法理念。科学规范的执法理念是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在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前提。新时代的公安派出所要将法治理念教育放在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突出位置,积极教育引导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权作为执法的首要价值追求,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融入到民警的血液中,外化为民警的行为习惯,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案件办理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优化警力资源配置。针对有效警情、案件性质、受害群体等因素的现实变化,新时代的派出所要考虑根据辖区的社情、民情、经济发展状况等,科学合理地分配派出所警力,探索警力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发挥现有警力资源的最大功效。另一方面,依托综治中心持续推进非警务警情分流,明确警务活动具体边界,有效减轻派出所民警工作压力。

健全执法主体招录培训机制。为解决执法主体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要从招录和培训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在招录机制方面,在现有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社会人员招录的“双轨制”招录管理体制基础上,针对公安院校专业学生,省级公安机关可以会同公安院校定期统一组织学生见习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安联考成绩结合,综合择优进行录用;针对社招民警和军转民警,至少开展半年入警实战培训,加强公安职业融入感、使命感、荣誉感教育。

强化执法安全防范建设。执法安全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底线。新时代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加强执法保障,严格按照公安部执法执勤的具体要求佩戴执法装备。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牢记执法安全防范要素,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活动。民警在执法办案、接处警处置时,应在到达执法现场之前第一时间打开执法记录仪,确保证据固定的及时性。

新时代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举措。公安派出所更要严格遵守执法规范化各项制度,剔除当前执法弊端,铲除执法顽瘴痼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单位: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建胜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