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铭波)俗话说:距离产生美,这句话用在驾驶车辆上同样毫无违和感,然而许多驾驶员朋友在驾车时仍有在车道内不保持安全行车距离的驾驶习惯,殊不知这样的驾车习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在渝北龙华大道百合园路段就发生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12月23日凌晨1点,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到报警称,龙华大道加州百合园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看见,马路中间停着一辆被追尾的出租车,该车车身有轻微擦伤,另一辆出租车骑在了人行道花台上。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车上没有乘客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该起事故是出租车驾驶员陈某驾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所致。当日凌晨,陈某驾车行驶至龙华大道加州百合园路段时,由于前方正常行驶的出租车突然减速避让路边车辆,陈某由于车速太快且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距离,与前方出租车发生轻微擦挂后,他向右猛打方向避让,车辆径直撞上路边的花台和行道树才停了下来。 民警对驾驶员陈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判定这起事故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1万元。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陈某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行驶时刻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并保持警惕,避免一时疏忽酿成事故,时刻谨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驾车需平心静气,保持车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