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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一堃)近日,驾驶员胡某心情不好借酒消愁,酒后侥幸驾车上路,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严厉处罚。 2023年12月23日13时1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民仁二路设卡开展酒驾查处时,一辆灰色摩托车驶来,民警上前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姓胡。当天中午,胡某找朋友喝酒,倾诉自己最近心里的苦闷。酒足饭饱后,胡某在朋友的开导下,感觉自己心里的烦恼也释放了,准备回家好好休息。胡某认为自己只喝了几杯啤酒,驾车回家没问题,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上路。没想到,刚行驶到民仁二路就被交巡警现场查获。 民警对胡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因胡某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胡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6个月驾照(禁驾半年)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酒驾醉驾的理由。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不能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应该铭刻在每一个驾驶员的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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