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近日,渝北一男子罔顾法律法规,在驾驶证被吊销后继续驾驶机动车,他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 1月23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在南北大道设置卡点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形迹可疑,便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支支吾吾,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经进一步查询,驾驶员张某在2019年10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张某交代,其驾驶证被吊销后还未重新考取,但为了上下班方便,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不料被民警当场查获。 张某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一定要考取相应的资质,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