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摩托车驾驶员黄某驾车出发前,觉得天气冷,便喝酒暖身,酒后驾车上路,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 1月29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洛张路设置检查站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一名摩托车驾驶员被查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75mg/100ml。 经查,该驾驶员姓黄。据黄某交代,当天,他驾车前往洛碛镇沙地村亲戚家帮忙,他出发前他觉得天气冷,就喝了1杯高度酒暖身。喝了酒后,他觉得身体热和了,便驾车出发,根本没想到自己酒后不能驾车。当他驾车行驶3公里后,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黄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黄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新年将至,走亲访友聚会增多,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保障自己及他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平安过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