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洁)“失驾”还可以开车上路?驾驶证被注销等于有证?这些都是错误的想法,失驾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 2月2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桥勤务大队民警辅警在开展巡逻时,发现一名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夏某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车上路,还信誓旦旦的说自己有驾驶证,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后,发现驾驶员夏某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夏某驾驶证被注销仍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失驾”人员驾驶车辆上路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